全康办〔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十一五”期间,全国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500余万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30余万件,减免费用装配假肢7万余例、矫形器1万余例;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辅助器具服务网络。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精神,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对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为残疾人供应50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其中:通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50万件基本型辅助器具;为50万名贫困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配用助视器;为5万名贫困的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生活所需的辅助器具;为1万名具备就学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7万例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为5万例贫困残疾人装配矫形器。
——通过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和工作计划、分解项目任务、协调经费、组织考核验收。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作为全国辅助器具服务的业务管理部门和技术资源中心,负责: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组织部分项目的招标采购和物资下发;做好项目的监督、指导、检查和效果评估;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做好各项目统计汇总工作。
——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项目使用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检。
——各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省项目实施办法;确定年度项目地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审核确定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组织省内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项目监管及辅助器具服务的统计汇总工作。
——市(县)残联。负责本地区辅助器具服务规划和组织实施。
——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选派人员参加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和技术培训;开展受益残疾人筛查;汇总上报需求;开展服务,为残疾人适配(发放)所需辅助器具;登记、统计并上报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收集并反馈配发产品的质量情况、受益人的使用效果及典型事例。
(二)加强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网络。
“十二五”期末初步形成覆盖我国城乡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体系。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按照《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残联厅发〔2011〕12号)的文件要求,实现省级残联建成1所三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市级残联至少建成1所二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县级残联至少建成1所一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并在全国培育5-6个功能完善、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特色和辐射作用的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
为解决边远地区服务可及性的问题,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为符合条件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配置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辅助器具专业人才培养。一是组建和完善辅助器具师资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一批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人员,培养辅助器具师资力量。二是继续开展辅助器具工程师岗位能力培训,逐步建设专业化的辅助器具服务队伍,推动辅助器具适配师新职种的设立,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职业化发展。三是采取培训班、进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做好各级辅助器具机构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辅助器具服务系统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编写辅助器具专业教材,加快辅助器具学科建设步伐。
“十二五”期间,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作为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责任部门,将组织培训辅助器具服务专业技术人员6000人次、假肢矫形器专业技术人员400人次。
(四)组织实施。
——下达任务。全康办根据各省残疾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项目执行情况等因素,逐年分解下达项目年度任务(具体任务数量见项目实施方案)。各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定项目地区(市地或县);市(县)残联负责选择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报省残联审定。定点服务机构选派专人参加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或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培训。
——筛选受助对象。项目地区组织定点服务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集中进行筛查评估(对于重症残疾人,服务机构要派人入户服务),确定辅助器具服务类型和所需产品数量,并汇总上报省残联。
——实施服务。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和筛查评估情况,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并建立服务档案。
——数据录入。省残联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工作。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会同各省残联负责及时对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上一年度数据上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具体实施参照项目实施方案)
(五)质量监督。
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项目使用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进行质量监督,投标产品应经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以及对中标产品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辅助器具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辅助器具的安全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开展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报道、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开展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宣传,扩大项目知晓度;收集和广泛宣传残疾人受益的典型事例,让政府和社会更加了解和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充分利用“助残日”等节日,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宣传辅助器具政策和知识,为残疾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试用服务,现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经费安排
“十二五”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经费分为中央本级支出的项目资金和地方专款支出的项目资金。
中央本级支出的项目资金,由中国残联按年度向财政部申请,列入中国残联部门预算。中央本级支出包括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配置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和培训项目。
地方专款支出的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各省任务下达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按照国库管理要求下达项目单位。地方专款支出包括:为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重度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就学和就业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大腿假肢、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小腿假肢、为贫困残疾人装配膝离断或髋离断假肢、为缺肢者装配装饰性或功能性上肢假肢和为肢体残疾人装配矫形器等八个项目。
各项目省残联要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1〕22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好项目经费的审核、拨付和使用管理工作;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各地应积极落实配套经费,用于受助残疾人的筛查、档案管理、项目管理等支出。
四、检查评估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于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5年末进行全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