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残疾人的健康体质,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营造康复氛围,努力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步伐,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巩固和完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11年起,每三年完成一次残疾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体检采取年度内集中安排或三年分步安排的方式。
二、体检对象
具有克拉玛依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全部列入残疾人健康体检范围。
三、体检标准
健康体检标准为200元/人,每三年一次。
四、体检单位
确定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独山子石化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残疾人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各区残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残疾人集中体检。
五、组织管理
各区要认真做好免费健康体检人员的组织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和安排残疾人健康体检。体检结束后,将残疾人体检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报送市残联。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区残疾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情况的督查,健康体检工作列入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经费来源
残疾人健康体检经费从各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保障金不足支付的,从区财政预算列支。体检经费由区残联提出申请,区财政按照健康体检标准核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残疾人免费健康体检是切实保障残疾人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实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和残疾人健康体检政策等。通过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提高残疾人健康体检参与率,促进残疾人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区残联、卫生部门负责残疾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残疾人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体检质量,提供优质服务,让残疾人满意。区财政部门要确保残疾人健康体检经费的足额到位,并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经费。
(四)积累资料,总结经验。要认真做好资料的登记、保管、存档和建立残疾人健康档案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残疾人健康体检工作持续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