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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制度
2012-09-05 18:21  

    一、公示内容

    (一)执行公务的人员身份;

    (二)领导及公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部门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承诺、办事结果。

    二、公示办法

    (一)在政府信息网上或部门公示;

    (二)印制公示材料;

    (三)在政府固定的公示栏中。

    三、凡应公示而未实行公示,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接受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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