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残联、肢残人协会、社区残协:
2011年8月11日年是第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号召,进一步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协会组织”的要求,组织开展本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街道残联和肢残人协会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好本次活动日,通过组织开展活动提升肢残人协会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各界对肢残人群体的关注与重视,营造广大肢残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贡献力量。现将组织开展此次 “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爱学习 改善生活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街道残联和肢协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肢残人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激励广大肢残人热爱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思想;要组织开展肢残人职业技能、文化科技、康复医疗等方面的学习和宣传,使残疾人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拓宽肢残人就业渠道,改善肢残人的生活质量;要广泛联系、团结并服务肢残人,加强肢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帮助,促进基层肢残人更加活跃。
(一)开展互联网知识培训,促进肢残人学习和就业。互联网是肢残人获取知识、促进交流、创业就业的有利渠道,对于重度肢残人,更具有重要意义。可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开展互联网知识培训,让肢残人充分掌握互联网技术;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计算机等上网支持;利用电子商务的优势,开发肢残人居家就业的新模式。
(二)举办读书会、座谈会,促进基层肢残人相互交流。读书交流会、座谈会,是肢残人相互学习,交流思想,传播经验的有效渠道。要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点举办肢残人读书交流会,开展文化知识讲座、读书演讲比赛、康复知识咨询、健身技能辅导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肢残人送书上门,动员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肢残人捐书赠书;组织肢残人走进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邀请文化学者和知名作家通过举办文化讲座、作品欣赏、读书指导和参观馆藏等活动,让肢残人感受阅读之乐和艺术之美。
(三)组织各项活动,活跃基层肢残人文化生活。各区县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举办肢残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组织肢残人开展各种棋类比赛以及乒乓球、羽毛球等符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和开展本次活动,把本次活动与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相结合,提高基层肢残人学习热情,掌握职业技能,改善生活质量。
(二)做好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肢残人群体的关注与重视。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肢残人努力学习、乐观向上、自强自立、改变命运的精神和开展肢残人活动日的重要意义;及时追踪报道“肢残人活动日”活动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街道在开展肢残人活动中,要注意整理好各种活动的音像和图片等资料,总结并提炼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活动结束后,为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请街道残联于8月13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残联办公室(将活动的音像和图片等资料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