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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采取六项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2011-06-24 17:30  

    新华社南京6月11日电(记者 赵超、赖臻)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11日在全国残疾人技能与就业高层研讨会上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采取六项措施促进广大残疾人就业。

    程凯在此次研讨会上说,由于能力受损、缺少机会和权利受限,残疾人成为最困难的就业群体,在市场就业面前处于不利地位。当前,我国残疾人就业规模有限、就业层次较低、就业稳定性差的总体形势还没有根本改变。“十二五”期间,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残疾人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残疾人就业将面临更多新的问题和困难。

    程凯表示,为了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采取六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按比例就业制度,加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奖惩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未达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政策措施,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发展;三是把公益性岗位就业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新的增长点;四是实施城镇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实现城镇新增100万残疾人就业;五是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五年组织开展180万人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六是加快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就业困难残疾人切实纳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就业援助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在研讨会上表示,近年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大批残疾人实现了稳定就业,涌现出一批残疾人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为“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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